我們與「惡」的無距離





「罪惡感是慈悲的另一面。它的原始目的,是讓你能夠在覺察的層面上同理自己及其他生靈。」 __ 賽斯,《個人實相的本質》。

這句話說得讓人心驚。

如果有人像我一樣,想弄懂有關「意識心」是甚麼的問題,現在我會建議看看賽斯《個人實相的本質》這本書裡是怎麼說的,弄明白之後,再讀讀《楞嚴》。佛經的文字太美、太深,說的又是雲裡霧裡,現代人的福報不足真的難懂,而賽斯借Jane Roberts的嘴巴所說的《個人實相的本質》,就非常接地氣的把那個原本我們想逃想躲的意識心給明明白白地說清楚,而且還根本還原了這個意識心的強大力量。

先別急著脫離輪迴、成仙成佛,先自在快樂比較重要。

我們也應該弄清楚一件事是,在大衛、霍金斯博士的《心靈能量》中,不同能量頻率的情緒表顯,上至「神性感召」、「慈悲」、「平靜」、「喜悅」、「愛」,下至「驕傲」、「憤怒」、「慾望」、「恐懼」、「悲傷」、「冷漠」、「罪咎」、「羞愧」,並非在下就是意識的卑微作用,而在上就是靈性的光輝。其實,都只是意識心的不同面相,就如一開始引用賽斯在書中的那句讓人有點驚慌失措的話,「罪惡感是慈悲的另一面。它的原始目的,是讓你能夠在覺察的層面上同理自己及其他生靈。」

這句話,或許也可以這麼說,在俗人凡夫的意識中,慈悲心與罪惡感是共同存在的,沒有單一的慈悲,也沒有單一的罪惡,這樣的意識在每一個當下的念頭中結合記憶、情感,可以顯化出慈悲的創造力量,更可能在記憶與情感的作用催化下凝結成向下沉淪的罪咎。

在純潔、慈悲的心中,因為被所尊重的父母、師長告誡有一些我們從未犯過的過錯要我們提防;又因為我們聽一個所在乎、所關愛的人訴說一個傷心的故事讓我們一起感同身受;因為我們的良善、慈悲心念所分辨,有些事不應該、有些事是錯的,雖然事不關己,但是我們的意念總將這樣的對錯加上了情感記憶,於是成就了一份揮之不去的罪惡感。罪惡感與當初的慈悲心同在,無明煩惱由此而生,共生共滅。

這有點莫名其妙,但是,事實真的就是如此,意念創造(顯化)實相,難怪好人常常沒有好報,難怪老天爺常常不長眼睛。

對流浪動物的慈悲心,造就了凌虐生靈罪疚的共同意識,讓大家一起承擔;對人類傲慢無禮殘害自然所產生的批判,源自於感懷大地之母的恩典,卻也造就了與自然接續飄忽不定的精神耗弱,病態的集體社會意識。再想想,我們在抗拒什麼?再用甚麼訊息進行自虐?是殺警察的精神病患被判無罪?還是全世界仍在攀升的新冠肺炎的確診人數?

然而,就這樣放任意識的攀緣,「無理取鬧」嗎?當然不是。

人的「深層自省」,就在於覺察這樣的意識作用的源頭是什麼,有些「不自然」、「不知從何而來」、「無明而生」的罪咎,在覺察時很容易發現,原來來自於自己的慈悲的妄念。所以,問題不在意識心的作用上,而是人的覺察不足,枉費了意念的強大力量,被我們糊裡糊塗的妄想起了反方向的自殘作用。

所以,只要真心覺察,那一些無謂的妄想,一笑置之,原來這些罪咎、羞愧、恐懼害怕原來竟是這麼回事,回歸到最純淨的原始心念之中,好像這世界就不再充斥著那些負面情愫了。

事情可以很簡單,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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