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迎向明亮的光,常常忽略了我們身後也拖了一條長長的身影,那身影,不是別人,是我們自己。
陰影是我們置身在外來的光下,一定會有的必然產物。
我們喜歡光,因為有光,因為光的溫暖、光的明亮,讓我們的意識感受到無比的喜悅與清晰;然而,光的另一面的陰影則被我們置於身後,那是我們不願意面對的恐懼害怕、悲傷罪咎,那些被我們忽略、遺忘、毀棄的,也就躲在這陰影裡,「如影隨形」,揮之不去,時時相伴左右。
我們做選擇,要的,沐浴在光裡,不要的,就躲到陰暗之中,雖然恆常的真相是合一無礙的,但是做選擇是我們的天性,我們有歡喜悲傷、有愛恨情仇,更有公理正義的需求。
心理學家榮格,把我們的潛意識比做是這樣的陰影。佛家所說的第七、第八識,有多少也儲存著這些被「遺忘」的故事。很多我們以為已經消失丟棄的負面能量,其實並沒有真的釋放,而是像被掃到床底,地毯下的灰塵,在日積月累之下,還是可能滿溢出來,滿佈沾上人的眼,讓我們所見的光明再度晦暗,把人們又拽拉進靈魂的黑暗面。
聖經創世記 1:4上說,「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
或許神的慈悲有其限度,無法看到光是好的,就讓暗完全消失,讓背負著原罪的人不得不有著轉頭看見黑暗陰影的機會。這些,或許人們是與神性分離後的悲劇結果,我們不得不分辨、選擇(不是選擇的自由,而是不得不分辨選擇),於是,隨著年齡與生活閱歷、經驗累積,身後的影子越拖越長,越來越沉重。
這些是我讓人不太舒服地妄自推論,卻也是我另一種釋然後地明白。
最近,很奇妙地,有三個人先後與我談到生活張力的事,張力是甚麼?從何而來?
簡單地說,張力來自於選擇的困難,與是非對錯愛恨分明地自我要求,這兩樣事的交互重疊、相互拉扯,就形成了生活上的張力。特別是在心理學上常常探討到的「邊緣性人格」的人,生命中非黑即白,不允許灰色地帶地強烈信念,這樣的信念自然造成生活上的強大張力;另一種則是「矯枉過正」下的靈性學習者,原本地喜好直覺突然被「中性思維」、「凡事沒有對錯」的另類教條給破壞了,產生了另一種「選擇困難症」,於是生活中處處是矛盾,時時在牽扯,張力由無明而生,無法停止。
這些張力大到一個地步,斷裂、崩潰,原本躲在生活陰暗面的東西便如排山倒海而來,會讓人不願意再去面對原本讓你喜悅自在的陽光了。
那怎麼辦?
答案仍舊是,接納、臣服。
明媚陽光當然是好的,但是我們也要接納背後自己的影子,臣服自己無可奈何選擇判斷下的結果,臣服於這些我們不要的,不喜歡地,允許這些同你我一起存在這個多情世界。
因為接納,因為臣服,自己的頻率自然拉升;當自己的頻率高時,讓光由你的身上穿過,你自己本身也變成是光。當你也是光,陰影就變淡了,張力,也就自然而然地鬆開、釋放了。
我們一起面對陽光吧,朋友。但是,也請你同時接納,也同時把愛給你背後的身影,那裡有你忽略已久的自己的另一面,那裡承擔了你許多不堪的、毀壞的情緒故事,讓你自己的光照耀這個地方,你的影子,也可以很美。
祝福你。
Hank 12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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